2015级硕士研究生:
请2015级硕士研究生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核对第一学年成绩,并将存在问题的课程成绩登记汇总到各培养单位。
各培养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汇总表统一交至培养办,汇总表请写明学号,姓名,课程,成绩存在问题详情。
因部分老师特殊情况未提交成绩的,系统延长提交日期至9月30日,请各培养单位督促未提交成绩的任课教师9月30日前提交成绩,届时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。
培养办
2016-9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