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研究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19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》(兰交办发〔2019〕10号)要求,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,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,研究生工作部特将安全及其他事宜提示如下:
1、假期期间全体研究生应做到严格遵守校规校纪,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增强组织纪律观念。外出同学需办理请假手续,并在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做好登记和记录,外出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。私自外出不请假的学生,一经查实,按学校有关规定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学生自行外出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2、学校不提倡学生自行组织旅游等各类外出活动,凡由班集体组织的校外活动,必须经所在学院批准,并要求有班主任带队以确保学生外出安全。
3、尽量不去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,在公共场合要注意个人修养,礼貌谦让,不参与不文明的娱乐活动,不做有损于学校和个人声誉的事情。
4、要充分认识非法传销的欺诈性、隐蔽性和危害性,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。对主动参加非法传销活动或在非法传销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研究生,学校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5、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或非法集会。
6、放假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,研究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,保管好物品,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或留宿他人,做好防水、防火、防盗工作。,严禁学生到黄河游泳、戏水,严禁发生违章用电和在宿舍做饭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。如有突发意外情况请及时与保卫处(校园110联系电话:4956110)或研究生工作部联系。
7、研究生应严格遵守教学秩序,按时上课;任课教师应在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8日(星期二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做好学生上课考勤等管理工作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研究生工作部
2019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