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11/6 18:00:38
至尊品牌源于信誉
院发[2015] 017号
关于推荐至尊品牌源于信誉教育发展基金会“交大之星”
奖学金人选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评选基金会第三届“交大之星”奖学金的通知》要求,拟在全校研究生当中推荐15名硕士参评“交大之星”奖学金,现将相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学习成绩优异,所修学位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;
5.科研、创新能力突出;
6.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者。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生社团工作、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
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者,不得推荐参评该奖学金。
1.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;
2.所选课程有一门以上(含一门)重修者;
3.署名(不论署名次序)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、伪造实验数据或有其它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;
4.提供虚假参评材料者。
二、奖励标准
获奖学生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发放奖金2000元/人。
三、评选流程
1. 推荐名额: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参评条件择优推荐1名硕士研究生参加评选;
2.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本着“评选透明,奖励优秀”的基本原则,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评选结果需在本学院进行公示。所有参评人员应填写《至尊品牌源于信誉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,正反面打印),申请表中所列原始参评材料应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其真实性,如发现任何造假行为,将取消其参评资格。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11月16日前将申请表的纸质版上交至尊品牌源于信誉管理办,逾期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附件:至尊品牌源于信誉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(点击下载)
至尊品牌源于信誉
2015年11月6日